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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02 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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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钟是先秦以来历代宫廷雅乐必备的"编悬"乐器,被奉为"八音纲纪",也是清朝宫廷礼乐的重器。编钟专用于清宫礼乐规制的中和韶乐,是天地尊神和帝后皇权身份的象征。为此,清朝宫廷不惜重金、不计成本,大规模地铸造编钟,并根据各处坛庙、宫殿不同的场所和使用功能,在材质、规格、纹饰上进行了区分,有清一朝更有着历时性的变化。然而,一则由于编钟实物或流散四方或深藏禁宫,世人难以一睹真容;一则由于《律吕正义》及后编、《皇朝礼器图式》《钦定大清会典图》等清朝礼书存在着失载、误载之处,编钟究竟是如何具体使用的,长期以来不为人所知。本文通过细致辨析现存编钟实物,并与清会典、造办处档案等文献记载相互印证,揭示清宫编钟使用的真相,订补文献记载的不实之处。世纪的汉碑热潮与隶书勃兴历来被视为书法的重要现象。在此过程中,一些晚明书家在"倡明汉隶"的同时,对吴门中人的隶书观念展开了批判,指出其存在"以魏充汉"的行为,这种看法在当代学界仍被沿用。事实上,在晚明诸家的语言逻辑中,"汉"与"魏"并非指代时间,而是指代某一类碑刻风格。"以魏充汉"的观点仅是时人在特定时代中,依据有限的见闻而产生的一种视觉感受,实则是将汉隶的整体面貌单一化与片面化,割裂了汉魏时期的碑刻书法史。晋南地区的半坡期遗存与渭水流域半坡期遗存经历了基本相同的发展阶段。庙底沟期遗存中的尖底瓶之重唇口等典型特征,在晋南地区半坡期遗存的早段已经出现,发展序列基本清楚。同时,该地区的半坡期遗存在晚期受到渭水流域的强烈影响。因此,该地区的庙底沟类型之源似可追溯得更早。8年3~4月,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为配合郑州市绿都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进行抢救性发掘,共清理古墓葬7座,只有M7残存有陶俑等文物。较完整的随葬器物有28件,时代大致在72年。我国识香用香之风起源甚早。秦汉之前,所用之香以香草香木类为主,直接使用或直接焚烧以利用其香;秦汉以来,疆域扩大,凿通西域,香料之路繁荣,南方与西亚等地的外来香料被国人所喜爱,基于香料种类的扩大与变化,专用的香具也随之流行开来。
麦积山第1窟为麦积山石窟早期很重要的一个洞窟,该窟由于有过数次的重修,对之做系统的调查进而分析其始建年代与重修年代,有利于麦积山石窟成组洞窟及年代学的研究。本文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认为该窟与第128窟等为北魏太和时期开凿,北魏晚期对该窟进行了重修,宋代再次重修。在陶模、范表面刻划不具有花纹铸造意义的阴线,用以准确控制翻范时范与模间、浇铸合范时外范间、范与芯间相对位置的标识,可称为"线"。据功能具体差别,可分为模上线与范上线两大类。先秦时期陶模、范上线的使用延续较长,技术逐步成熟,这反映了块范法铸铜技术的传承有序和不断革新发展。5年12月至216年1月,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长安城工作队对汉长安城建章宫一号建筑遗址进行发掘,发现由房址和过道组成的主体建筑,以及由庭院和廊道组成的附属建筑,出土较多础石、铺砖、瓦和瓦当等建筑材料,以及陶器、铜器、铁器、铜钱、钱范等遗物,为研究汉长安城增添了新材料。6~213年,对盘龙城遗址内杨家湾的一处商代大型建筑基址(F4)及其周边遗迹进行了发掘。F4残存范围东西Zui长达3南北宽12米,与盘龙城遗址城址内的1号宫殿基址规模相近,应属于宫殿或宗庙类的建筑,年代大致属于盘龙城遗址偏晚阶段。该建筑基址的发现,为探讨盘龙城遗址的布局提供了新的资料。14年3~9月,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等对巫山大水田遗址进行发掘,发现大溪文化、商周等时期的遗迹473处,出土陶器、石器、玉器等遗物18余件。其中大溪文化遗存出土的屈肢葬、人和动物形石饰及一批玉器较具特色,有助于了解大溪文化的原始宗教、社会组织、精神意识等深层次问题。13年,在盘龙城遗址内的杨家湾发掘了7座商代墓葬,均为土坑竖穴墓,个别发现腰坑及殉人、殉牲现象。随葬品包括青铜器、玉石器、陶器、原始瓷器、印纹硬陶器、漆器和金片绿松石器。墓葬年代大致属盘龙城遗址Zui晚阶段。杨家湾是盘龙城遗址早、中商时期的一处重要墓地,对认识盘龙城遗址的布局具有重要价值。11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发掘了郑州市马良寨遗址。其中商代遗迹有灰坑、墓葬和陶窑等,遗物以陶器为主,也有少量石器、骨器和蚌器。根据遗物特征,马良寨遗址晚商文化遗存可分为三个阶段。这批材料为完善本地区二里冈早商文化至晚商文化的发展序列和研究郑州商城废弃后当地的文化面貌提供了新信息。6年,在殷墟南部铁三路制骨作坊区发现的89号墓,年代属殷墟文化第二期。该墓规模不大,出土了大量玉石器,包括等级较高的铜柄玉戚及铜骸玉矛,还有玉器半成品、残次品和制玉工具等。结合所出铜觚上的玉璋形铭文,推测墓主可能是从事玉器生产、管理的中小贵族,该墓的发现对研究殷墟手工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壁画墓是表现封建社会中上层社会墓葬等级制度的重要考古资料。将隋代壁画墓以及画像砖墓资料进行比较研究,可以归纳出隋代壁画墓所表现的隋代墓葬等级制度及隋代礼仪。这有助于深入了解南北朝壁画墓的发展与唐代壁画墓体系的形成,也有助于系统地认识古代壁画墓的历史演变过程。
辉县琉璃阁东周墓地的国别有卫国公室说和晋国范卿说。有学者对琉璃阁范卿墓地提出质疑,本文就学界颇有争议的几个实质性的问题展开辩论。太原赵卿墓(M251)墓主有简子说和襄子说。年太原金胜村发掘的M67M673等墓,墓主为赵卿的属臣,时代与赵卿墓相当,从而佐证1988年发掘的M251墓主为赵鞅(?─前475年)。赵卿墓地年代的确定,为琉璃阁西区M7M7M1墓主头向东的大墓年代判定提供了依据。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城头山遗址地表现存城墙和护城河的考古工作,确认了屈家文化时期城墙的北部豁口,遗址西部和西北部城墙外伸向护城河中的凸台,以及遗址西部、北部两条通过护城河的陆地通道,探明了遗址西部至东北部屈家岭文化时期护城河生土河床的起伏,揭示出开挖护城河、筑城时的取土作业区遗迹。4年,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吉林大学考古学系等联合对五常市香水河墓地进行发掘。清理墓葬48座、灰坑5个,出土陶器、铁器、铜器、银器、石器等遗物2余件。该墓地位于松花江-拉林河流域,属渤海国疆域的西界,根据墓葬形制、出土遗物及丧葬习俗等推断,墓葬的主体年代为渤海中期。11年对河南灵宝市西坡遗址的发掘,发现庙底沟类型大型半地穴房址F17和被叠压其下的F18。F17室内面积169平方米,建筑过程包括在F18的基础上修整半地穴坑体、挖柱槽、立柱、夯打半地穴墙体、建造火塘和铺设居住面等,出有少量陶器、石器和兽骨。F18面积与F17相似,均指向聚落的中心广场。7~212年对山西绛县周家庄遗址的发掘确认了遗址的大型环壕,明确了该遗址为一处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龙山期大型聚落。聚落内部有居住区、墓地和手工业遗存。从出土遗物判断,该遗址龙山期遗存属陶寺类型。这些发现为研究晋南地区龙山时期的文化与社会提供了重要资料。12年8月,在赫章县可乐墓地发掘了两座长方形土坑竖穴墓葬,均属土著墓葬,时代大致为西汉前期至中期。其中,M373为"套头葬";M374的规模较大,形制较特殊。出土遗物较为丰富,包括陶器、铜器、铁器、漆器残件及各种装饰品等。这两座墓葬的发掘,为研究可乐墓地的文化内涵提供了新材料。7~212年发掘了山西绛县周家庄遗址中部偏东南区域,发现一处龙山时期的居址,房屋成组分布,附近还有陶窑、窖穴、灰坑等。居址废弃后成了墓葬成组分布的龙山期墓地,其中包括集中分布的儿童瓮棺葬。墓葬均无随葬品。根据遗迹现象和出土遗物,该遗址的遗存可分为龙山期早期和晚期。12年对石峁遗址后阳湾和呼家洼地点进行了试掘。在后阳湾清理了2座房址和5座墓葬,其中竖穴土坑墓2座、瓮棺葬3座。在呼家洼清理了1座房址。出土遗物以陶器为主。本次试掘揭露的遗迹之间的叠压打破关系等,为了解石峁城址内各类文化遗存的分布、分期与年代等提供了重要依据。仰韶文化大房子的功能是考古界长期关注的课题,本文运用淀粉粒和植硅体分析方法,对河南偃师灰嘴大房子F1的地面及附近出土的陶器进行残留物分析,并据此探讨仰韶文化时期与大房子有关的社会活动和人类行为。分析证明灰嘴大房子F附近的灶及共存的陶瓮、陶缸共同构成宴饮活动所需的设施,包括酿造以黍、稻米、少量小麦族种子及山药等块根植物为主要原料的谷芽酒。可复原的酿酒程序至少包括糖化和发酵。同时,这一建筑是宴饮集会的公共场所;其平整、坚硬而干净的地面,不仅是酿酒过程保持清洁环境的需要,也可能还反映了人们在宴饮集会时对礼仪环境的特殊要求。大房子在仰韶文化遗址中出现的普遍性和形态的一致性,可能反映了以谷芽酒为饮料的宴饮礼仪是仰韶人群的一个重要的共同文化特征,它随着仰韶人的迁徙和扩散被带到仰韶文化分布区的每一个角落。仰韶大房子的结构逐渐复杂化及面积不断增大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宴饮礼仪规模的发展。以黍和稻为主要谷物原料的酿酒与饮酒活动的流行,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仰韶时期农业生产不断扩大的社会动力以及水稻在北方传播的社会背景。
殷墟出土青铜器铭文的制作方法,可分为铸铭和刻铭两大类。铸铭占绝大多数,刻铭极少。铸铭的制作方法有模作铭、芯作铭和范作铭等三种形式,以模作铭为主。刻铭出现于殷墟四期,目前虽然只发现4件刻铭铜器,但其意义重大,不仅把青铜器刻铭的历史追溯到商代晚期,而且为研究青铜器铭文的制作技术,尤其是刻铭技术,提供了十分珍贵的实物资料。弓形器是商周时期用于挂缰的"挂缰钩",有窄背和宽背两种。窄背类弓形器部分出自人骨腰部,在蒙古鹿石中相类的器物均挂于腰间并与弓及弓袋共出,因此其应挂在腰带上。车马坑中多放置宽背类弓形器并多置于车厢内,在鹿石中还见将辔系于车厢上的马车形象,因此一部分宽背类弓形器应绑缚在车厢前部用以挂辔。9年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西丰县东沟遗址和墓葬进行了发掘,共清理灰坑25个、灰沟4条、墓葬11座。遗址出土遗物有陶器、石器和铁器,其年代为战国至西汉初期。墓葬出土遗物有陶器和石器,依据墓葬形制及随葬器物组合等,推测其年代为春秋末至战国初。李孜、宋氏墓志1983年出土于河南省沁阳市王召乡李大人庄,分别刻于明弘治元年(1488年)和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现藏沁阳市博物馆。李孜生于永乐五年(147年),卒于弘治元年。历官锦衣卫经历、马邑令、县丞。后因其子为官获封兵部武选主事、武库员外郎。其妻宋氏生于永乐二年(144年),卒于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初因夫君为官获封孺人,又因其子为官获封安人,进封宜人。其子李鉴天顺六年(1462年)中举,成化五年(1469年)进士及第,初授正六品兵部武选主事,后晋从五品武库员外郎。成化二十一年,官正五品武库郎中。后又晋为正四品太仆寺少卿。李大人庄因李鉴为官而得名。本文通过对两方墓志的研究,考证了李孜夫妇的生平及李孜的为官理念。志文部分内容可对方志、史书纠误、印证和补充。志文所涉张睿、沈固、焦芳、李东阳等均为明代中期重臣,对研究其时社会、和经济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宋氏墓志的书丹者为明代大书法家姜立纲,足见其价值非常,弥足珍贵。自二里岗上层时期出现带盖青铜器,盖钮即其一个组成部分,且其制作有浑铸与分铸之别。本文搜集和研究钮分铸青铜器,先讨论两件钮先铸器,再讨论铸铆式后铸钮诸器,并与浑铸钮和榫接式分铸钮的器物相对照。铸铆式后铸工艺可上溯至二里岗晚期,可能与南方青铜器的风格形成有关,可视为南方铸铜作坊个别铸工的秘技。先施于器鋬和器耳的后铸,中商晚期用于铸造器钮,但初期铸接的铆头粗糙,至殷墟早期设计为蝉形或圆饼形,并有装饰。对这一工艺历程的梳理,可以揭示出铸铆式后铸传入安阳的过程:铸工被迁到安阳铸器,器物具有南方工艺特色;但他们受到排挤,铸器有限,且传人很少,以至此技在殷墟晚期消失。而殷墟多数钮的浑铸或者榫接式后铸,均是技术选择的结果。
同时请标明您的姓名、。我们会在24小时内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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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钟是先秦以来历代宫廷雅乐必备的"编悬"乐器,被奉为"八音纲纪",也是清朝宫廷礼乐的重器。编钟专用于清宫礼乐规制的中和韶乐,是天地尊神和帝后皇权身份的象征。为此,清朝宫廷不惜重金、不计成本,大规模地铸造编钟,并根据各处坛庙、宫殿不同的场所和使用功能,在材质、规格、纹饰上进行了区分,有清一朝更有着历时性的变化。然而,一则由于编钟实物或流散四方或深藏禁宫,世人难以一睹真容;一则由于《律吕正义》及后编、《皇朝礼器图式》《钦定大清会典图》等清朝礼书存在着失载、误载之处,编钟究竟是如何具体使用的,长期以来不为人所知。本文通过细致辨析现存编钟实物,并与清会典、造办处档案等文献记载相互印证,揭示清宫编钟使用的真相,订补文献记载的不实之处。世纪的汉碑热潮与隶书勃兴历来被视为书法的重要现象。在此过程中,一些晚明书家在"倡明汉隶"的同时,对吴门中人的隶书观念展开了批判,指出其存在"以魏充汉"的行为,这种看法在当代学界仍被沿用。事实上,在晚明诸家的语言逻辑中,"汉"与"魏"并非指代时间,而是指代某一类碑刻风格。"以魏充汉"的观点仅是时人在特定时代中,依据有限的见闻而产生的一种视觉感受,实则是将汉隶的整体面貌单一化与片面化,割裂了汉魏时期的碑刻书法史。晋南地区的半坡期遗存与渭水流域半坡期遗存经历了基本相同的发展阶段。庙底沟期遗存中的尖底瓶之重唇口等典型特征,在晋南地区半坡期遗存的早段已经出现,发展序列基本清楚。同时,该地区的半坡期遗存在晚期受到渭水流域的强烈影响。因此,该地区的庙底沟类型之源似可追溯得更早。8年3~4月,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为配合郑州市绿都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进行抢救性发掘,共清理古墓葬7座,只有M7残存有陶俑等文物。较完整的随葬器物有28件,时代大致在72年。我国识香用香之风起源甚早。秦汉之前,所用之香以香草香木类为主,直接使用或直接焚烧以利用其香;秦汉以来,疆域扩大,凿通西域,香料之路繁荣,南方与西亚等地的外来香料被国人所喜爱,基于香料种类的扩大与变化,专用的香具也随之流行开来。
麦积山第1窟为麦积山石窟早期很重要的一个洞窟,该窟由于有过数次的重修,对之做系统的调查进而分析其始建年代与重修年代,有利于麦积山石窟成组洞窟及年代学的研究。本文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认为该窟与第128窟等为北魏太和时期开凿,北魏晚期对该窟进行了重修,宋代再次重修。在陶模、范表面刻划不具有花纹铸造意义的阴线,用以准确控制翻范时范与模间、浇铸合范时外范间、范与芯间相对位置的标识,可称为"线"。据功能具体差别,可分为模上线与范上线两大类。先秦时期陶模、范上线的使用延续较长,技术逐步成熟,这反映了块范法铸铜技术的传承有序和不断革新发展。5年12月至216年1月,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长安城工作队对汉长安城建章宫一号建筑遗址进行发掘,发现由房址和过道组成的主体建筑,以及由庭院和廊道组成的附属建筑,出土较多础石、铺砖、瓦和瓦当等建筑材料,以及陶器、铜器、铁器、铜钱、钱范等遗物,为研究汉长安城增添了新材料。6~213年,对盘龙城遗址内杨家湾的一处商代大型建筑基址(F4)及其周边遗迹进行了发掘。F4残存范围东西Zui长达3南北宽12米,与盘龙城遗址城址内的1号宫殿基址规模相近,应属于宫殿或宗庙类的建筑,年代大致属于盘龙城遗址偏晚阶段。该建筑基址的发现,为探讨盘龙城遗址的布局提供了新的资料。14年3~9月,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等对巫山大水田遗址进行发掘,发现大溪文化、商周等时期的遗迹473处,出土陶器、石器、玉器等遗物18余件。其中大溪文化遗存出土的屈肢葬、人和动物形石饰及一批玉器较具特色,有助于了解大溪文化的原始宗教、社会组织、精神意识等深层次问题。13年,在盘龙城遗址内的杨家湾发掘了7座商代墓葬,均为土坑竖穴墓,个别发现腰坑及殉人、殉牲现象。随葬品包括青铜器、玉石器、陶器、原始瓷器、印纹硬陶器、漆器和金片绿松石器。墓葬年代大致属盘龙城遗址Zui晚阶段。杨家湾是盘龙城遗址早、中商时期的一处重要墓地,对认识盘龙城遗址的布局具有重要价值。11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发掘了郑州市马良寨遗址。其中商代遗迹有灰坑、墓葬和陶窑等,遗物以陶器为主,也有少量石器、骨器和蚌器。根据遗物特征,马良寨遗址晚商文化遗存可分为三个阶段。这批材料为完善本地区二里冈早商文化至晚商文化的发展序列和研究郑州商城废弃后当地的文化面貌提供了新信息。6年,在殷墟南部铁三路制骨作坊区发现的89号墓,年代属殷墟文化第二期。该墓规模不大,出土了大量玉石器,包括等级较高的铜柄玉戚及铜骸玉矛,还有玉器半成品、残次品和制玉工具等。结合所出铜觚上的玉璋形铭文,推测墓主可能是从事玉器生产、管理的中小贵族,该墓的发现对研究殷墟手工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壁画墓是表现封建社会中上层社会墓葬等级制度的重要考古资料。将隋代壁画墓以及画像砖墓资料进行比较研究,可以归纳出隋代壁画墓所表现的隋代墓葬等级制度及隋代礼仪。这有助于深入了解南北朝壁画墓的发展与唐代壁画墓体系的形成,也有助于系统地认识古代壁画墓的历史演变过程。
辉县琉璃阁东周墓地的国别有卫国公室说和晋国范卿说。有学者对琉璃阁范卿墓地提出质疑,本文就学界颇有争议的几个实质性的问题展开辩论。太原赵卿墓(M251)墓主有简子说和襄子说。年太原金胜村发掘的M67M673等墓,墓主为赵卿的属臣,时代与赵卿墓相当,从而佐证1988年发掘的M251墓主为赵鞅(?─前475年)。赵卿墓地年代的确定,为琉璃阁西区M7M7M1墓主头向东的大墓年代判定提供了依据。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城头山遗址地表现存城墙和护城河的考古工作,确认了屈家文化时期城墙的北部豁口,遗址西部和西北部城墙外伸向护城河中的凸台,以及遗址西部、北部两条通过护城河的陆地通道,探明了遗址西部至东北部屈家岭文化时期护城河生土河床的起伏,揭示出开挖护城河、筑城时的取土作业区遗迹。4年,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吉林大学考古学系等联合对五常市香水河墓地进行发掘。清理墓葬48座、灰坑5个,出土陶器、铁器、铜器、银器、石器等遗物2余件。该墓地位于松花江-拉林河流域,属渤海国疆域的西界,根据墓葬形制、出土遗物及丧葬习俗等推断,墓葬的主体年代为渤海中期。11年对河南灵宝市西坡遗址的发掘,发现庙底沟类型大型半地穴房址F17和被叠压其下的F18。F17室内面积169平方米,建筑过程包括在F18的基础上修整半地穴坑体、挖柱槽、立柱、夯打半地穴墙体、建造火塘和铺设居住面等,出有少量陶器、石器和兽骨。F18面积与F17相似,均指向聚落的中心广场。7~212年对山西绛县周家庄遗址的发掘确认了遗址的大型环壕,明确了该遗址为一处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龙山期大型聚落。聚落内部有居住区、墓地和手工业遗存。从出土遗物判断,该遗址龙山期遗存属陶寺类型。这些发现为研究晋南地区龙山时期的文化与社会提供了重要资料。12年8月,在赫章县可乐墓地发掘了两座长方形土坑竖穴墓葬,均属土著墓葬,时代大致为西汉前期至中期。其中,M373为"套头葬";M374的规模较大,形制较特殊。出土遗物较为丰富,包括陶器、铜器、铁器、漆器残件及各种装饰品等。这两座墓葬的发掘,为研究可乐墓地的文化内涵提供了新材料。7~212年发掘了山西绛县周家庄遗址中部偏东南区域,发现一处龙山时期的居址,房屋成组分布,附近还有陶窑、窖穴、灰坑等。居址废弃后成了墓葬成组分布的龙山期墓地,其中包括集中分布的儿童瓮棺葬。墓葬均无随葬品。根据遗迹现象和出土遗物,该遗址的遗存可分为龙山期早期和晚期。12年对石峁遗址后阳湾和呼家洼地点进行了试掘。在后阳湾清理了2座房址和5座墓葬,其中竖穴土坑墓2座、瓮棺葬3座。在呼家洼清理了1座房址。出土遗物以陶器为主。本次试掘揭露的遗迹之间的叠压打破关系等,为了解石峁城址内各类文化遗存的分布、分期与年代等提供了重要依据。仰韶文化大房子的功能是考古界长期关注的课题,本文运用淀粉粒和植硅体分析方法,对河南偃师灰嘴大房子F1的地面及附近出土的陶器进行残留物分析,并据此探讨仰韶文化时期与大房子有关的社会活动和人类行为。分析证明灰嘴大房子F附近的灶及共存的陶瓮、陶缸共同构成宴饮活动所需的设施,包括酿造以黍、稻米、少量小麦族种子及山药等块根植物为主要原料的谷芽酒。可复原的酿酒程序至少包括糖化和发酵。同时,这一建筑是宴饮集会的公共场所;其平整、坚硬而干净的地面,不仅是酿酒过程保持清洁环境的需要,也可能还反映了人们在宴饮集会时对礼仪环境的特殊要求。大房子在仰韶文化遗址中出现的普遍性和形态的一致性,可能反映了以谷芽酒为饮料的宴饮礼仪是仰韶人群的一个重要的共同文化特征,它随着仰韶人的迁徙和扩散被带到仰韶文化分布区的每一个角落。仰韶大房子的结构逐渐复杂化及面积不断增大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宴饮礼仪规模的发展。以黍和稻为主要谷物原料的酿酒与饮酒活动的流行,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仰韶时期农业生产不断扩大的社会动力以及水稻在北方传播的社会背景。
殷墟出土青铜器铭文的制作方法,可分为铸铭和刻铭两大类。铸铭占绝大多数,刻铭极少。铸铭的制作方法有模作铭、芯作铭和范作铭等三种形式,以模作铭为主。刻铭出现于殷墟四期,目前虽然只发现4件刻铭铜器,但其意义重大,不仅把青铜器刻铭的历史追溯到商代晚期,而且为研究青铜器铭文的制作技术,尤其是刻铭技术,提供了十分珍贵的实物资料。弓形器是商周时期用于挂缰的"挂缰钩",有窄背和宽背两种。窄背类弓形器部分出自人骨腰部,在蒙古鹿石中相类的器物均挂于腰间并与弓及弓袋共出,因此其应挂在腰带上。车马坑中多放置宽背类弓形器并多置于车厢内,在鹿石中还见将辔系于车厢上的马车形象,因此一部分宽背类弓形器应绑缚在车厢前部用以挂辔。9年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西丰县东沟遗址和墓葬进行了发掘,共清理灰坑25个、灰沟4条、墓葬11座。遗址出土遗物有陶器、石器和铁器,其年代为战国至西汉初期。墓葬出土遗物有陶器和石器,依据墓葬形制及随葬器物组合等,推测其年代为春秋末至战国初。李孜、宋氏墓志1983年出土于河南省沁阳市王召乡李大人庄,分别刻于明弘治元年(1488年)和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现藏沁阳市博物馆。李孜生于永乐五年(147年),卒于弘治元年。历官锦衣卫经历、马邑令、县丞。后因其子为官获封兵部武选主事、武库员外郎。其妻宋氏生于永乐二年(144年),卒于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初因夫君为官获封孺人,又因其子为官获封安人,进封宜人。其子李鉴天顺六年(1462年)中举,成化五年(1469年)进士及第,初授正六品兵部武选主事,后晋从五品武库员外郎。成化二十一年,官正五品武库郎中。后又晋为正四品太仆寺少卿。李大人庄因李鉴为官而得名。本文通过对两方墓志的研究,考证了李孜夫妇的生平及李孜的为官理念。志文部分内容可对方志、史书纠误、印证和补充。志文所涉张睿、沈固、焦芳、李东阳等均为明代中期重臣,对研究其时社会、和经济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宋氏墓志的书丹者为明代大书法家姜立纲,足见其价值非常,弥足珍贵。自二里岗上层时期出现带盖青铜器,盖钮即其一个组成部分,且其制作有浑铸与分铸之别。本文搜集和研究钮分铸青铜器,先讨论两件钮先铸器,再讨论铸铆式后铸钮诸器,并与浑铸钮和榫接式分铸钮的器物相对照。铸铆式后铸工艺可上溯至二里岗晚期,可能与南方青铜器的风格形成有关,可视为南方铸铜作坊个别铸工的秘技。先施于器鋬和器耳的后铸,中商晚期用于铸造器钮,但初期铸接的铆头粗糙,至殷墟早期设计为蝉形或圆饼形,并有装饰。对这一工艺历程的梳理,可以揭示出铸铆式后铸传入安阳的过程:铸工被迁到安阳铸器,器物具有南方工艺特色;但他们受到排挤,铸器有限,且传人很少,以至此技在殷墟晚期消失。而殷墟多数钮的浑铸或者榫接式后铸,均是技术选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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